冒充某某电话录音算证据吗

义乌房产律师 2025-04-07
冒充法院调解员的电话录音可作为证据。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,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属“视听资料”,需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证据丢失,影响案件真相查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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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此类证据的常见方式包括收集、保存并提交法庭。应确保录音清晰、完整,并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。选择处理方式时,需考虑证据的合法性、关联性和证明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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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音可作为证据。操作:1. 确保录音清晰、完整,记录时间、对方号码等信息;2. 保存原始录音文件,避免篡改;3. 与其他证据结合,形成证据链;4. 提交给法庭,由法官判断其证明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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